释义 |
律师解答: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二十六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更改姓名或者单位名称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的地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改变的; (三)改变车身颜色的; (四)更换发动机或者改变燃料种类的; (五)因故损坏无法修复需要更换同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的; (六)因质量问题,制造厂给机动车所有人更换整车或者更换同型号发动机、车身、车架的。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登记时分别登记下列事项: (一)机动车所有人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 (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变更后的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属于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至第六项的变更事项的,登记修理厂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变更车身颜色的,登记变更后的车身颜色; (五)更换发动机和改变燃料种类的,登记更换后的发动机号码和燃料种类; (六)更换整车或者车身、车架的,登记更换后的车辆识别代号、车身颜色,以及负责更换的制造厂的证明; (七)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二十八条 有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变更后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