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的所有人与驾驶人不一致,谁承担事故责任 |
释义 | 机动车使用人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无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是否一致,机动车使用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提供赔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明确,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使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当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责任也由使用人承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分担。然而,若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事故损失,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法律规定保障了交通安全和公平赔偿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四条 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检查。安装行驶记录仪可以分步实施,实施步骤由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四条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 (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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