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社联动”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骨干,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社会组织引入外部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社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把矛盾化解在社区的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服务供给方式和全新社会动员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