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女方将彩礼存为死期? |
释义 | 女方可以自行支配彩礼钱,但如果是给女方父母的,所有权归女方父母所有。女方未经父母同意不能支配,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登记结婚证,女方可以自由支配彩礼钱;若已登记,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自由支配,不属于女方家人。彩礼返还条件包括未登记结婚、已登记但未共同生活以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分析 彩礼钱女方可以自行支配的。 如果礼钱是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所有权归女方父母所有,女方不拥有所有权,女方未经其父母同意自然不可以自由支配,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当事人之间对彩礼的收受方默认为女方,如果尚未登记结婚证,女方可以自由支配彩礼钱;若是双方已经取得结婚证,那么属于夫妻婚内的共同财产,女方不可以自由支配彩礼钱,不属于女方家人。 彩礼返还条件有: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拓展延伸 彩礼存为死期:女性权益的保障还是传统观念的束缚? 彩礼存为死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女性权益和传统观念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彩礼的存在可以被视为一种经济保障,为女性在婚姻中提供一定的经济保护。然而,将彩礼存为死期也可能成为女性权益的束缚。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女性在婚姻中受到经济压力和不公平待遇。因此,我们需要审视和重新评估彩礼的角色和意义,以确保女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尊重传统文化价值观。这需要法律、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努力,以促进婚姻制度的公平和平等。 结语 彩礼存为死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女性权益和传统观念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彩礼的存在可以被视为一种经济保障,为女性在婚姻中提供一定的经济保护。然而,将彩礼存为死期也可能成为女性权益的束缚。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女性在婚姻中受到经济压力和不公平待遇。因此,我们需要审视和重新评估彩礼的角色和意义,以确保女性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尊重传统文化价值观。这需要法律、社会和家庭等多方面的努力,以促进婚姻制度的公平和平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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