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期内,出租人应负担租赁物的维修,如果租赁方与出租方对此另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谁来维修。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出租人不承担维修责任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然后要求出租方支付维修费。不过如果租赁物,或者租赁物内的设施损害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则由承租人维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