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吃饭不给钱,能扣留吃饭人的东西吗 |
释义 | 吃饭不给钱,能扣留吃饭人的东西。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情况紧急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吃饭不给钱,老板扣留其财物的行为,符合上述条件,成立自助行为,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 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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