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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诉讼书中两个孩子的分配
释义
    离婚起诉书的主旨是根据法律规定,详细陈述离婚双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离婚起诉书应包括双方的个人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以及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和诉讼请求的详细陈述。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一方要求离婚,可以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符合特定情形要求的离婚请求应被准予。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起草离婚起诉书,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此处就写两个孩子的情况就好);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起草离婚起诉书需包括原被告的个人信息,诉讼代理人信息(如果有),以及婚姻状况、离婚理由和诉讼请求等内容。离婚理由应详细陈述婚姻基础、感情状况、是否有家庭暴力等情况,并提供证据和证人信息。诉讼请求部分应明确离婚态度、子女抚养安排和财产处置等事项。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如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根据具体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也可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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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