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同居财产的分割,一般分3种情况处理:1、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个人财产处理;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都是按份共有;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一般会按份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议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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