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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监督局,个体工商户可以随意处罚吗?
释义
    会有处罚,处罚如下:1、如果当事人的确违反了工商法,工商局就会依法办事,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果违法事实轻微,上达不到处罚标准;2、一般的消费纠纷工商局受理后会进调解,若经营者涉嫌违法,有证据证明的,工商部门会立案查处,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要看工商部门立案没有,立案了就会处罚,与投诉人是否撤诉没关系。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食品监督局,对个体工商户可以随意处罚吗?
    会有处罚,处罚如下:1、如果当事人的确违反了工商法,工商局就会依法办事,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果违法事实轻微,上达不到处罚标准;2、一般的消费纠纷工商局受理后会进调解,若经营者涉嫌违法,有证据证明的,工商部门会立案查处,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要看工商部门立案没有,立案了就会处罚,与投诉人是否撤诉没关系。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食品监督局,能不能随便惩罚个体工商户
    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以及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您好,在堵卡站可以随意扣留身份证吗?
    法律分析:扣身份证肯定违法,除了公安机关在有扣押证件的情况下能扣留外,任何人无权扣留别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如果没有收到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强制执行吗?
    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没收这一行政处罚不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可由行政机关自行采取加处罚款、拍卖、划拨等方式来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则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
    以前看到可以申请撤销工商局行政处罚,怎么办
    当事人能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但要符合下列情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程序违法的;行政处罚机关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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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