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场管理人员有权收取罚款嘛? |
释义 | 市场管理人员是不享有罚款的权利的,可以拒绝缴纳,或者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权利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局属于法定的行政执法机关,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类型,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对有关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实施。 市场管理人员有下列违纪违法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1、贪污、挪用公款或私分,侵占罚没款物的。 2、违反收费规定私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从中谋取利益的。 3、滥用职权,随意罚没财物,非法搜身,拘禁、侵犯经营者正当权利的。 4、作风恶劣,打骂、刁难群众造成严重后果或坏影响的。 5、丧失立场,包庇纵容经济违法分子犯罪或逃避处罚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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