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正式编制吗 |
释义 |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正式编制。 但是有一个前提,是要签订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是没有编制的。不管是签订聘用制还是劳动合同,都是有试用期限的。聘用制一般试用期限是不超过3个月。 成为正式事业编制后工作稳定性强,薪资比较稳定。事业编制人员属于国家干部的一份子,一般由国家事业单位开支。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成立聘用工作组织,制定聘用工作方案。聘用工作组织由聘用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还应当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会议集体决定。聘用工作方案应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职工大会或者工会通过; 2、事业单位制定的聘用工作方案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3、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及聘用方法等事项; 4、通过本人申请、民主推荐、负责人提名、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应聘人选; 5、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结果; 6、聘用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布聘用结果; 7、订立聘用合同。 综上所述,签订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是正式编制,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是没有编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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