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起诉后出借方主张有口头约定利息的情况,出借方则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如果出借一方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则应当认为双方是有利息约定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对于利息的约定难以查清,则视为利息约定不明,此时就不需要支付利息。但是在借款期间没有约定利息,并不影响出借方要求借款方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一、借贷关系中利息如何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关系的利息可以约定,也可以法定。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如果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纠纷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纠纷利息的认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利息利息支付要求符合合同约定,以合同当事人对利息事先有约定为前提。在合同履行期限界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利息支付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