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联系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当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时,从合同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主合同与从合同之间的联系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从合同具有附属性,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当主合同无效或者不存在时,从合同也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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