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秘是公司董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董秘不属于董事会成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一、董事会与董事局的区别是什么? 董事局:一般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也就是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的也可以是自公司的董事长。如果说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就是说它既是集团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部分子公司的董事长。董事局主席和董事长都由股东会任命。董事局是由多个董事组成,公司里事务和管理都由董事负责。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二、董事会任期未满可否重新改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任期未到,没有出现法定情形时不能要求改选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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