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合法。任何机构都没权利扣押房产证,权利归权。物业公司只能带领房产证,房产证实房管局发的,只要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物业公司就应该把房产证归还,如果物业公司以没交物业费扣房产证,是涉嫌违法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御湖湾项目购房者在办理所购买房屋不动产权证过程中,需要由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共同提出申请后,在市自然资源局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将购房者房屋从开发企业名下转移登记到个人名下,办理过程中需要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到税务机关窗口核定税款,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核定房源信息,到市城管委窗口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完成后,购房人可取得不动产权证。办证前期手续(主要包括:购房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离)婚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开发企业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补充协议、营业执照、国土使用转让合同、宗地图、分户图、领证委托书、房源信息表、会议纪要等),目前,购房者已可以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龙凤区房产管理站已完成全部工作,不存在强制要求业主必须持有御湖湾物业开具的不欠物业费证明行为。为了便于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龙凤区房产管理站腾出办公室提供给开发商,便于购房者与开发商沟通,方便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手续收取和组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