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不了房产证物业收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已交付房屋办不下来房产证的需要交物业费,房屋未交付的不需要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产证未办理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产证办不下来导致房屋尚未交付于业主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 一、物业费应该由谁承担 物业费应由业主承担。业主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承担缴纳,但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空置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收取空置房物业费的标准是:和一般物业费的缴纳情形一样。空置物业费是指房屋空置没人住的情况下需要交的物业费。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无法入住就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如果是业主自己无正当理由坚持不入住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三、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依据 物业费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依据如下: 1、房产证未办理以前,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2、房产证办理以后,以实测后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也分两种情况,按约定日期办理收楼手续的,从办理收楼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未按收楼手续约定日期拖延办理收楼手续的,以开发商发给业主的“收楼通知书”上标明的交房时间的次月开始计收物业管理费。所以,到了上面提到的时间节点,物业就要开始计费了,即使不入住也是要收费的。当然,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空置房不交或少交又另当别论。也就是说,你购买的房屋应当从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时开始交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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