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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休教师死亡后,土葬能否领取扶恤金?
释义
    退休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配偶可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但各地标准有异,农村和城镇户籍也有差别。办理需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办理,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待遇根据伤残程度和停工留薪期来定。
    法律分析
    退休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
    办理时需要向原单位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表上报,其中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被批准后的即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待遇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在办理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上报。遗属补助则需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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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