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领养小孩后,需要办理领养登记手续。当事人领养小孩后,必须去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民政部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对收养关系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发现符合领养条件,并且属于合法领养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确立领养关系,当事人与孩子的领养关系成立后,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