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
释义
    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等;经济困难、无经济来源、家属不承担费用、共同犯罪、外国国籍、案件有重大影响、证据可能影响量刑等情形也可以指定辩护。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包括: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3.被告人是犯罪时未成年人,但在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以前;
    4.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
    5.具有外国国籍;
    6.案件具有重大影响;
    7.人民法院认为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1: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