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步:咨询 当事人可通过咨询电话、网上论坛、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或者遇到的法律纠纷,由律师出具具体咨询意见及建议。 第二步:预约后面谈 经过咨询的案件需要聘请律师或者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的,可以预约律师面谈。 面谈根据案件类型及标的大小收取律师咨询费(每小时按200-1000人民币); 接受委托后咨询费可在代理费中扣除。 第三步:办理委托手续 通过沟通协商,当事人愿意聘请律师且律师愿意接受案件的情况下,由双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财务手续; 第四步:办理案件 诉讼类: (一)诉前准备 1、签发律师催告函,争取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争议和纠纷; 2、整理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确定诉讼请求); 3、代理委托方向法院起诉立案或提交答辩状。 (二)诉讼过程 1、接到法院受理立案通知,与委托方沟通,进一步确认对方有无情况变化或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 2、接到开庭传票,及时与承办法官联系,配合法官做证据交换及对方当事人的信息提供等工作。 3、及时与委托方联系,将案件进展情况向对方通知汇报,了解委托方的意向及需求有无变化,做好沟通工作。 4、关注案件进展,查阅参考相关成功案例,借鉴相关经验,掌握有效的诉讼技巧,避免出现纰漏。 5、出庭 1)开庭前提前与委托方沟通,确认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否完善,证据是否完整。 2)检查出庭材料是否齐全,作好充分庭审准备。 (三)诉讼结果 1、庭审结束后,及时与承办法官沟通联系,了解审理进程。 2、领取判决书,及时将判决结果告知委托方。 3、分析判决结果,征求委托方意见,做下一步准备。 1)上诉。 2)申请执行。 (四)诉讼终结 1、案卷归档整理。 2、交接相关诉讼材料,结束委托关系。 3、建立联系,义务提供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