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补办离婚证准备什么资料 |
释义 | 成都市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离婚证(若损毁或不一致,请提供)和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分析 成都市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户口簿;2、身份证;3、境外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4、本人离婚证(若损毁或不一致,请提供);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二、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另外,如果是办理离婚登记而户口簿上仍显示已婚状态的,还需要提供原离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遇当事人未满三十周岁,则需提供本人户口簿上的户口情况说明。因此,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都包括上述几项。 结语 成都市补办离婚证需要准备以上资料,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因此,只要准备以上资料,就可以顺利办理离婚证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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