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离婚证的手续需要什么? |
释义 | 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准备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合影照等材料,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户口本上注明离婚或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对于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当事人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在民政局补办离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证需要的手续包括: 1.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办理。 2. 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 3. 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 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5. 再将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1、申请:准备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上述资料; 3、审查:审查核实上述资料;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二、补办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1.在民政局补办离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结语 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准备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照片,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需要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办理。如果离婚证丢失或毁坏,需要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补办离婚证需要户口簿、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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