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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销合同由谁订立?
释义
    购销合同一般由卖方订立。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且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可以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证据证明购销合同事实存在。
    一、没有签订合同供货后怎么起诉
    签订合同后,一方供货,但是对方没有给钱,要起诉的话,具体要看现有证据来分析诉讼策略。首先,仅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交货凭证或者结算凭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不能直接据此认定买卖合同成立,要从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分析双方提交的其他证据及其证明力的大小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做出认定。其次,在合同、订单均未签字,但有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书等债权凭证,除买方提出足以推翻该证据的相反证据外,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据此认定买卖合同成立。因此,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对账确认单、债权确认书等债权凭证的证明力要大于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交货凭证活结算凭证。最后,如果确认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超期付款或超期交货均属违约。
    二、欠款纠纷债权人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应提供以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3)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三、甲方和乙方到底是买方,还是卖方?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中甲方乙方是买方还是卖方。这属于双方的约定。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至于谁是买卖合同的甲方,谁是买卖合同的乙方。法律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实践中甲方即可以是买方或者买受人,即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当然也可以是转移所有权的出卖人或卖方。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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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