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请求消除危险不适用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在我国仅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不适用诉讼时效: (1)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例外: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 (2)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3)形成权一般是除斥期间。 (4)《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不是诉讼时效的客体: 第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第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第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一、关于诉讼时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2、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3、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4、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