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客观危险的存在,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就会造成假想避险,而避险行为产生的危害的,就是属于假想避险过当,所以假想避险不构成故意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一、避险过当应承担什么责任 避险过当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避险过当是指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二、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因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应当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