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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年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
释义
    法律分析: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为“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中国农业史上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自此,在我国延续了2000多年的农业税宣告终结,这既使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也意味着我国工业反哺农业进程提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第二条 农业税的征收实行比例税制。
    第三条 下列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交纳农业税:
    (一)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兼营农业的其他合作社;
    (二)有自留地的合作社社员;
    (三)个体农民和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
    (四)国营农场、地方国营农场和公私合营农场;
    (五)有农业收入的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团体和寺庙。
    第四条 下列的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
    (一)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
    (二)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
    (三)园艺作物的收入;
    (四)经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
    第五条 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兼营农业的其他合作社,以社为单位交纳农业税;其他纳税人,按照他们的经营单位交纳农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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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3:4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