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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兵役登记已由武装部代为登记该怎么解决?
释义
    法律分析:
    已由武装部代为兵役登记的意思是:因为每年各地区都有人数指标,所以可能是当地武装部给你报过名,如果你现在还想当兵就需要重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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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