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羊癫疯患者能否被解除雇佣关系? |
释义 | 单位不能因员工疾病而解雇员工,只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并需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包括员工病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单位安排的工作,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双方未能达成变更协议。 法律分析 员工疾病,单位并不能以此辞退员工,只能按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拓展延伸 羊癫疯患者的雇佣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 羊癫疯患者的雇佣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雇主不得因为员工患有羊癫疯而解除其雇佣关系,这是为了保障羊癫疯患者的就业权益。然而,雇主也有权利要求员工具备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安全保障,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正常运转。因此,在雇佣羊癫疯患者时,雇主应该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并根据工作性质和风险程度进行合理评估。同时,雇主也有责任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支持,以帮助患者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如果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解除了羊癫疯患者的雇佣关系,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为了保障羊癫疯患者的权益,雇主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积极的措施来支持和保护羊癫疯患者的就业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不得因员工患病而解除雇佣关系,应按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辞退,并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羊癫疯患者的雇佣权益保障与法律责任问题,雇主应充分了解患者病情,进行合理评估,并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支持。违反法律规定解除雇佣关系可能面临法律和赔偿责任。为保障患者权益,雇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和保护羊癫疯患者的就业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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