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级运行机制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六位一体”工作机制在“第一书记”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制订联合工作方案,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实行同步学习培训、同步信息研判、同步落实工作、同步走访入户、同步联防联勤、同步宣教服务、同步责任追究“七同步工作”法,大力推进“维护稳定、宣传教育、脱贫攻坚、民族团结、基础设施建设、宗教事务管理、改善民生、社会治理”八大行动,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壮大村级组织力量提供了坚强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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