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逃逸要怎么处理要注意什么
释义
    认定逃逸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触犯了刑律;
    3、行为人的逃跑行为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一、最新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2年最新交通肇事逃逸认定标准有: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3、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4、逃跑的时间、地点条件。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被交警冤枉肇事逃逸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第一,行为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这是前提;交通肇事但按照《解释》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即使逃逸,亦不属于其范围。第二,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亦不能认定有“逃逸”行为。换言之,“逃逸”是具有主观评价色彩的。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的目的。
    三、肇事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方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量刑标准
    (1)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B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C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D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E严重超载驾驶的;F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上述第(1)中第至项的情形和第项中第AE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7: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