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可以被撤销吗? |
释义 | 离婚协议可以撤销,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撤销,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夫妻双方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案件,但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则会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可以撤销。 1、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可以撤销。 2、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生效的,如果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签署后是否可以撤销? 离婚协议签署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的。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署并履行了协议内容,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撤销的。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双方存在欺诈行为或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等情况下,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此外,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经过法院的确认,也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修改或撤销。因此,具体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离婚协议可以撤销。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离婚协议没有生效,可以撤销;而办理了离婚登记并生效的离婚协议,如果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可以撤销。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依法驳回无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诉讼请求。具体是否可以撤销离婚协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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