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患上保险条款所列明的重大疾病,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和治疗记录。但如果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且在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提供既往病史的治疗记录,那么被保险人不需要提供既往结节的治疗记录。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保险标的或者利益承担保险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治疗中如实告知病人,不得隐瞒或者歪曲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人不得以除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