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投保人或受益人在提出保险赔偿请求时,需按照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或延迟处理。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理赔通知后及时组织理赔,如有必要可以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报告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投保人或受益人在提出保险赔偿请求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要求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确定保险赔款数额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受保险人申请保险金给付的,应当向保险人提供本人所患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事故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保险合同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保险人应当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后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受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报告等。 综上,投保人或受益人在提出重疾险理赔请求时,需提供与确认疾病、医疗费用等有关的证明材料,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调查核实。保险公司在接到请求后应及时组织理赔,如有需要可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报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