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症监护室让家属陪吗 |
释义 | 重症监护室不接收家属探视,ICU是治疗重症患者的场所。医生会每天向家属介绍病人的病情,同时也会安排家属在监护室外观察。家属在陪护时需要具有护理经验和医学知识,否则可能会加重病人的病情,甚至自己也会感染上疾病。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协议变更监护权手续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 法律分析 重症监护室是否需要家属陪伴?答案是否定的。重症监护室通常不接收家属探视,因为里面有24小时值班的医生和护士全天候照顾病人。医生会每天向家属介绍病人的病情,同时也会安排家属在监护室外观察。 ICU是一个对重症患者抢救的和治疗的场所,在这里面的病人,病情都很危及,随时都需要进行抢救,病人的抵抗力和免疫力都很低,还有些可能是重症的感染患者,如果家属进入里面,不会护理,只会加重病人的病情,还有可能自己也会感染上疾病。 而且家属在陪护的时候没有护理经验,也不具备医学知识,陪护的过程中不懂得如何观察的病人的反应,甚至还会干扰到医护人员对于病人的抢救。 二、补办社保卡需要监护人吗 为儿童办理社保卡监护人需要不能乱写,需要写法定监护人。而监护人本身就是属于法律规定产生的。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 三、协议变更监护权手续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重症监护室管理规范》,重症监护室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禁止家属探视。因为重症监护室内的患者需要得到专业的医疗护理,家属的探视可能会对患者的治疗产生干扰,甚至危及患者的安全。因此,根据规定,重症监护室不得接收家属探视。同时,对于需要探视的家属,应当经医护人员同意,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障医护人员和探视家属的安全。 结语 重症监护室通常不接收家属探视,因为里面有24小时值班的医生和护士全天候照顾病人。医生会每天向家属介绍病人的病情,同时也会安排家属在监护室外观察。ICU是一个对重症患者抢救的和治疗的场所,在这里面的病人,病情都很危及,随时都需要进行抢救。家属在陪护的时候没有护理经验,也不具备医学知识,陪护的过程中不懂得如何观察的病人的反应,甚至还会干扰到医护人员对于病人的抢救。因此,家属在重症监护室中通常不需要陪伴。另外,补办社保卡需要法定监护人,而监护人本身就是属于法律规定产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十九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协助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在看护患者过程中需要技术指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康复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修正):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第二十四条 医疗保健机构为产妇提供科学育儿、合理营养和母乳喂养的指导。 医疗保健机构对婴儿进行体格检查和预防接种,逐步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多发病和常见病防治等医疗保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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