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午是否可以离婚? |
释义 | 该段内容描述了协议离婚的程序。双方需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并达成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分析 只要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就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离婚,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是指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双方不得再行结婚或生育的期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 然而,三十日届满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申请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冷静期并非三十日,而是一个月。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但是,撤回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撤销,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申请离婚。由此可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申请离婚。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并非三十日,而是一个月。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申请离婚。 结语 虽然离婚程序简单,但双方仍需在冷静期后决定是否真正离婚,以免影响家庭关系。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和谐,离婚前应充分考虑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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