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哪些劳动者加班? |
释义 |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下列劳动者加班: 1、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加点,企业的工会及员工本人不同意的,不得安排加班; 2、女员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加班; 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照标准具体体现为: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加点,企业的工会及员工本人不同意的,不得安排加班;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加班;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加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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