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纠纷法院受理吗 |
释义 | 无效合同纠纷法院会受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如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可认定其无效,否则,如当事人不申请,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合同效力。 一、怎么才算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是什么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是: (1)担保合同从合同中存在,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自然无效; (2)担保合同主体不合格,担保合同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单独担保合同的,视为无效; (3)担保合同的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公共秩序、良好习俗或有害社会利益的,也应视为无效。例如,担保合同不能以人为本。 担保合同效力的确定主要从主合同是否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合适等方面进行调查。 担保合同为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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