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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的房子使用有瑕疵怎么办
释义
    出租的房屋存在瑕疵的处理办法是:
    1、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由承租人担责;
    2、是由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导致的,承租人可以少付或者不付租金;
    3、如果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承租人有哪些正当理由可以拒付租金
    承租人有以下正当理由可拒付租金:1、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承租人可以视情况不付租金;2、由于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导致承租人无法使用租赁物,无法使用期间的租金可以不支付。法律依据是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二、承租人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三、出租房玻璃坏了谁负责
    如果是租赁物自身原因损坏,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则由承租人自身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房屋租赁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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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3: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