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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补贴不通过后怎么再申请
释义
    一、单位咨询。
    (1)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
    (2)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二、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单位准备好其他所需书面材料;
    (4)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回单位后填写打印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其他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三、中心受理。
    (1)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请,然后提示你审核不通过。此时基本上就要对照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房租租赁补助条件,一般不通过的原因就是自己不具备领取条件。
    如果已经办理补贴,中途显示审核不通过。虽然我们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但即使出现了,也大可不必惊慌,因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我们都可以看到。
    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面积标准: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建筑面积每人17平方米。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保障家庭成员以拥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户籍和居住证的人口分摊面积。无房人员: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务工人员并且在本市无房的。才可以享受公租房补贴。
    收入限制: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收入的限制,只要在南京市没有住房或住房标准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都可到所在人社部门申请租赁补贴。而外来务工人员要想申请租赁补贴,住房和收入都要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目前南京市的标准是人均3074元,一家庭为单位,在南京市没有住房”的要求,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审核流程
    1、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
    租房补贴审核不通过怎么重新申请  
    如果你是第一次申请,然后提示你审核不通过。此时基本上就要对照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房租租赁补助条件,一般不通过的原因就是自己不具备领取条件。  
    如果已经办理补贴,中途显示审核不通过。虽然我们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但即使出现了,也大可不必惊慌,因为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我们都可以看到。  
    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审核未通过的原因是什么,针对不同的原因。我们才可以进行针对的处理。  
    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面积标准: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建筑面积每人17平方米。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是保障家庭成员以拥有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户籍和居住证的人口分摊面积。无房人员: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务工人员并且在本市无房的。才可以享受公租房补贴。  
    收入限制:对于高校毕业生,没有收入的限制,只要在南京市没有住房或住房标准低于人均15平方米的.,都可到所在人社部门申请租赁补贴。而外来务工人员要想申请租赁补贴,住房和收入都要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标准,目前南京市的标准是人均3074元,一家庭为单位,在南京市没有住房”的要求,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审核流程  
    1、市人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工作,对填报内容和上传提交资料完整的予以受理。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市相关部门和区(园区)人社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发布。  
    提醒:  
    1、次月审核上月数据,审核结果仅做参考,最终发放以季度公示结果为准。  
    2、每月审核结果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租房补贴审核结果发布中查询。点击查询月份后,系统自动跳转审核页面,可显示详细审核情况及发放区划。相关审核部门咨询电话可在申请指南末尾查询。  
    3、租房补贴审核提醒服务已调整为我的南京app“消息中心”进行发布,原短信提醒服务不再使用。为了保持接收畅通,请打开手机“设置”将“通知”功能中“我的南京”设置为“允许通知”状态。  
    4、发放流程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到次月底前将上季度补贴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  注:申请人租住地变更的,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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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4: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