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菏泽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条件是什么 缴费数额已确认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二、菏泽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怎么办理 1.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 2.税务征收,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 三、菏泽市社会保险费缴纳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第三条缴费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办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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