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注销 营业执照 收回。 企业注销后,工商管理部门要把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都收回。 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 清算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营业执照注销了是不能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注册营业执照,在注册营业执照时,原登记名称无人使用的,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