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所需的资料 |
释义 |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企业注销需要提交哪些基本资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公司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分公司的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公司注销需要提供哪些手续 (1)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注销报告等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2)自行登报公示。公告的公示期至少45日。 (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准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相关资料,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6)到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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