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家暴怎么办?女人遭遇家暴怎么维权? |
释义 | 婚姻不一定是幸福的,在很多人的婚姻当中,会出现家暴的问题,可以说是苦不堪言,是忍气吞声,还是依法维权呢?那被家暴怎么办?女人遭遇家暴怎么维权?案件回顾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06年5月30日登记结婚,于2008年11月4日共同生育一子。婚后,被告经常因为各种琐事暴力殴打原告。2021年3月2日至4日,被告已经连续殴打原告三天。3月4日傍晚18时许,被告又到原告公司对其进行暴力殴打,致使原告头破血流、全身多处受伤,右肩膀锁骨粉碎性骨折。随后,被告电话威胁要求原告父亲及时到场。原告父亲及其他亲戚赶到时,因看到女儿被打,原告父亲气不过给了被告一巴掌,原告父亲也被被告重拳殴打,甚至打翻到桌子底下。其他亲戚见状赶忙制住被告,不让其继续打人,没想到被告还想拿出菜刀砍人。2021年3月5日,原告在亲属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并前往医院住院治疗,于3月15日办理出院,医院诊断原告为右锁骨远端骨折、右肩锁关节脱位,右侧头皮裂伤,右侧头皮血肿,右肩部软组织挫擦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3月8日,原告向武鸣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武鸣区法院于当天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被告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原告及原告近亲属。律师说法家暴难以界定,证据留存很重要。家庭或者共同生活成员遭遇家暴后,第一件事要报警,阻止人身伤害继续发生。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收集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意见,报警证明,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的保证书,带有威胁、诽谤、侮辱内容的手机短信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同时,受暴人要求公安部门向施暴人出具告诫书,以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反家暴法》的出台构建了多部门、多机构合作的反家暴机制。比如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对于实施家暴的加害人,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就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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