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物损坏责任一般应该由承租人来承担。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存在过错,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转租之后,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责任由谁承担 损失赔偿责任应当由承租人承担。 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害的,出租人无权请求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是有相对性的,次承租人不是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但是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承租人队出租人的违约责任与次承租人对出租人的侵权责任属于不真正的连带责任,次承租人承担全部的最终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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