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暂住证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
释义 | 合肥暂住证办理地点为你所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三条,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合肥市暂住人口管理》 第八条,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暂住人口,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公安机关统一印制的《暂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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