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财产公证吗 |
释义 | 婚前财产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公证是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进行选择的,不过也有几种财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都是进行公证的,即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欲再次结婚的、恋爱期间欲买房的、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而所谓的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公证法规定,即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情侣双方为了确定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申请公证机关对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证明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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