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遗嘱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所需材料以及相关法规规定。费用包括公证费、继承公证费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材料包括公证处需要的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以及房管局需要的材料;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房屋的继承人一般要在继承30天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则规定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申请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法律分析 一、遗嘱继承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1. 继承房产过户费用: (1)公证费:每平米40元,产权证面积计算; (2)继承公证费:放弃继承公证费80元/人,继承人人数计算。 注:继承的房产再次转让出售时,个人所得税按照所得征收20%。但只要房产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购买超过2年的条件,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同时,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同样适用。 (3)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1)公证处需要原产权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复印件和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套。 (2)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过户基本一样,只是还需要公证书一份。 二、继承过户有遗嘱还要公证费吗 需要办公证,公证是要收取费用的。 办了遗嘱公证还要办继承公证。 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立下遗嘱,再拿着遗嘱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过后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在死者死亡2个月内,遗嘱指定继承人就可以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继承人得到继承公证书,就可以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如:可以去办理住房的继承过户。 三、民法典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有效期多久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房屋过户有效期没有作出规定,遗嘱继承房屋的,继承人一般要在继承30天内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拓展延伸 遗嘱继承过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中有所规定。该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这一规定,遗嘱继承过户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了具体的日期,则在该日期之前立的遗嘱无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具体的日期,则遗嘱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意味着,如果遗嘱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产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办理。 总之,遗嘱继承过户有时间限制。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中明确指定具体的日期,否则遗嘱将失效。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具体的日期,则遗嘱将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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