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需要的证据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材料。且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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