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合同一旦成立,保险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选择保额时,应根据个人情况和需要进行合理选择。保额过低可能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而过高则可能造成浪费。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在申请保险时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已经知道的或者应当知道的重大风险。 2.《保险法》第二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3.《保险法》第三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提供保险金。 4.《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费。 5.《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保险费的数额应当合理,不得虚高或者过低。 6.《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保险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选择1型糖尿病重疾险的保额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糖尿病情况,根据个人需要和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保额,避免虚高或过低,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