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包括内容如下: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2、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变更程序; 7、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三条 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